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

蛤? 食人魚的學名是"S. rhombeus"?

以下轉載自農委會的農政與農情
農委會為維護人畜安全及生態環境,於民國 89 年 2 月依法公告禁止飼養、輸入或輸出三類動物,包括美洲巨水鼠科(學名:Myocastoridae)、食人魚(學名:Serrasalmus rhombeus)及電鰻科(學名:Electrophoridae)。去年桃園縣發生美洲巨水鼠一批遭民眾野放事件,經桃園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捕獲,其中 13 隻人道處理, 6 隻絕育後由該縣海洋生物教育館代為留置,供生態教育宣導用。

所謂的"食人魚"意指一個單一物種? 還是一群物種? 當時給這個建議的學者真的知道整個Serrasalmidae裏面倒底有那個屬才是肉食性種類? PygocentrusSerrasalmus要怎麼分? 然後真的知道倒底那一個PygocentrusSerrasalmus物種在南美洲有"無故攻擊"事件嗎? 還是說, 隨便丟一個S. rhombeus這個物種的學名, 湊上一個"食人魚"的名字, 一切完全只是根據道聽塗說的刻板印象呢? 我很同意有很多的生物不應該成為寵物, 而且以台灣人對寵物的態度, 不管什麼樣的生物都可能被遺棄, 但是若大學教授不懂裝懂, 給主管單位指指點點, 長期造成業者與民眾的困擾, 而且造成許多NGO團體複製這些錯誤資訊以訛傳訛, 這樣對於外來種的防治真的是好事嗎? 隨便指稱一個市面上不太常見的物種會咬人, 與藉由公權力鼓勵放任外來大型食用魚的放流, 請問何者對台灣環境的衝擊較大?

水族館遭檢舉販賣食人魚
Practicafishkeeping對食人魚遭電影扭曲形象的看法
JH Mol在2006年對蘇利南的數則偶發性攻擊事件的看法, 他強調許多的所謂食人魚攻擊根本缺乏記載, 而且被攻擊的狀況通常都是因為水域狹小, 人類干擾(小孩跑進食人魚繁殖的池塘玩水)所造成的

如果大型犬隻攻擊鄰居路人的案例那麼多, 為何不禁養大型犬? 更何況狗也是外來種. 所以說科學家的意見與政策常常也不具邏輯性, 憑藉的都是自我感覺良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