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

棄養寵物/市價看俏 助長走私

棄養寵物/市價看俏 助長走私 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 2009.11.16 03:11 am

為了飼養酷炫的寵物,近幾年來兩棲爬蟲類走私案層出不窮,查緝沒入或民眾棄養的動物數量、種類更是逐年增加。走私手法也從大數量的貨櫃走私,轉變為小數量的行李夾帶,常造成走私動物死傷,台北市立動物園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便成了這些動物的「中途之家」。

動物園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執行長張明雄表示,收容中心運作初期,非法走私占所有收容動物的7成以上。

近年,因兩棲爬蟲類動物的合法進口,非法走私數量減少,但民眾棄養的數量開始增加。

其中又以龜類及蜥蜴是走私者的最愛,動物保母陸玉玲表示,像是輻射龜、蘇卡達陸龜等龜類,小時候因小小一隻,看起來相當可愛,坊間行情看俏,像輻射龜就曾經叫價「1公分1萬元」。

走私者為了掩人耳目,使盡一切花招。動物保母林宣佑說,曾有海關查到3個小型登機箱,裡頭塞滿400隻小星龜,相當驚人;要不就是為了防止烏龜爬動,不是全身黏滿衛生棉,就是用膠帶把牠全身束縛起來。

還曾有走私者為偷渡鳥類,用細繩將鳥喙綁起來,避免牠們發出聲響;也有人利用漁船走私,把動物藏在地板夾縫。當海關人員發現時,這些動物早已奄奄一息。

林宣佑說,這些走私進來的動物,即使能夠活著到收容中心,也只剩「半條命」,死亡率相當高。

這些動物都因海關查扣地檢署起訴,都是「有案在身」的「證物」。收容中心在飼養時都特別小心,若是在案子還結束前,動物就死亡,園方不但要開立死亡證明書,還要詳細載明飼養過程、死因,屍體也不能隨便焚毀,還要冰存起來,好待法官「傳喚」時可說明。

張明雄表示,有些沒收的動物若是不屬於保育類動物,飼主有權可以向收容中心討回,園方作業時都相當謹慎,避免造成糾紛。